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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區委員會管理委員子女可不可以在自己社區內工作 [列印本頁]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28 21:21
標題: 社區委員會管理委員子女可不可以在自己社區內工作
本帖最後由 sanyingcity 於 2013-7-29 21:54 編輯

社區委員會管理委員子女可不可以在自己社區內工作




作者: 桃妹子    時間: 2013-7-28 22:08
個人覺得不大好吧???~~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3-7-29 00:16
題意有點問題,沒有說明清楚!
如果只是在物業公司上班,當然沒有問題啊!
但是,
如果任職於所居住的社區,
理應要自行迴避,
避免發生本應不該發生而發生的問題甚至紛爭。
影響社區委員會威信。
請參考囉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29 03:31
謝謝豬肉
修改好了,社區委員會管理委員子女可不可以在自己社區內工作。
我也認為,理應要自行迴避避嫌,以免影響社區委員會威信。
可以去別的社區,在自己社區物業為討好委員,給予特別待遇。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3-7-29 09:33
這很難確認吧!物業公司人員是公司派駐的,若是公司派的服務地點剛好是父母居住社區呢?不過,若是有能力決定應該要盡量迴避。
作者: zipsky    時間: 2013-7-29 11:18
我也認為有必要「利益迴避」。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7-29 15:48
呵....我們社會越來越缺乏互信了.....     
委員的小孩或家屬被聘請的物業指派到自己的社區工作,   
有啥"利益"迴避的???     

除非那個家屬是物業的經理(有決定權的),   
如果只是一般受聘員工,     
真不知要做啥"利益迴避".....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3-7-29 16:39
委員不是住戶選出來嗎???罷免權也在住戶身上~

委員小孩在不在社區工作和他當不當委員似乎沒有太絕對的關係~

'感覺'不太好,下屆自然就不會再當選啦,或是任期內早就被罷免啦~

若仍連選連任我們討論也沒啥用也...(只能說他能力好人緣也好囉~~)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29 17:54
都很有道理
不過社區罷免權形同虛設
社區罷免很少看到

這樣會不會變媽寶子女
但如果是主委財委的太太子女親戚
他的主管的上司就是管委員
有沒有可能影響到公正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29 18:00
yjrong413 發表於 2013-7-29 19:48
呵....我們社會越來越缺乏互信了.....     
委員的小孩或家屬被聘請的物業指派到自己的社區工作,   
有啥" ...

這種很難互信只有避嫌
委員的小孩或家屬被聘請的物業指派到自己的社區工作
那真要懷疑物管公司的目的
如果是委員要求物業任用委員的小孩或家屬在自己社區
我想沒有物管公司敢不同意
作者: 桃妹子    時間: 2013-7-30 01:03
桃妹子 發表於 2013-7-28 22:08
個人覺得不大好吧???~~

社區~"和諧"是需要大家共同一起維繫 ~ ~不管社區裡住戶人多或是人少~都會有不相同的意見與看法~我覺得當主委和委員的,很辛苦,為社區忙進忙出~~ ~~若有心當主委(或委員)是否在私領域裡,該處理的更加小心呢??相信被社區多數認同選出來的主委(或委員)~不會辜負大家的期望!!""秉公處理""由如我的開頭~~社區""和諧""是需要大家共同一起維繫~~~~由你((妳))來帶頭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3-7-30 13:24
我認為是兩回事.

該子女只是認為離家近吧. 或是剛好有職缺, 就去應徵. 該委員都不怕惹人非議了.

但, 物管招標應該不是只把持在一人, 除非其他管委也都覺得該物業出價與服務都OK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30 14:14
andy826 發表於 2013-7-30 17:24
我認為是兩回事.

該子女只是認為離家近吧. 或是剛好有職缺, 就去應徵. 該委員都不怕惹人非議了.

如果是主委財委的子女剛好有職缺, 就去應徵
主委財委都不怕惹人非議才可怕
當其他委員不會去管這樣的事時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7-30 18:01
sanyingcity 發表於 2013-7-29 18:00
這種很難互信只有避嫌
委員的小孩或家屬被聘請的物業指派到自己的社區工作
那真要懷疑物管公司的目的

呵....管委會委員沒那麼有權力可以主導物業公司任用誰....      

我還是覺得根本不必刻意去討論避嫌,     
就連主委都無法要求物業作啥人事變動了(除非不適任或不合合約內容者),     
除非是務業的主管, 否則一般的下屬當服務秘書的或保全員, 看不出有啥利益問題?     
(我當主委時, 曾因物業經理隨意更換保全人員而詢問物業經理, 結果經理回覆:     
"我們是依合約調派人力, 請主委給予我們自主調派人事權"....結果, 我們只能就事實針對不適任者,   
要求更換的權力, 卻無法主張永遠不得更換XXX人員....)     

刻意的要求小孩別在自己社區服務, 反而剝奪了小孩的工作權與物業的管理權(人力支援),     
似有矯枉過正之處....(其實, 物業主管大概也會議一堆理由回絕委員,     
絕不會讓委員的小孩在自己負責的社區作事....這不是多了一個監督他的人嗎....)     

我以為真要訂利益迴避法條, 應該只要考慮針對有權力者(物業主管)....     

其他的小職員....呵....物業主管會因為他的委員爸媽而不敢處分?     
而, 委員的小孩在社區作事, 更不會丟父母臉, 只會更戰戰兢兢的做事....     

我們社區當時管委會還決定"工讀生"儘量找社區的....肥水不落外人田啊....     
幹嘛對子己社區的鄰居, 都像是在對付"隨時想A好康"的呢....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7-30 18:13
sanyingcity 發表於 2013-7-30 14:14
如果是主委財委的子女剛好有職缺, 就去應徵
主委財委都不怕惹人非議才可怕
當其他委員不會去管這樣的事時 ...

我不知要非議甚麼,   
小孩的工作他自己決定,   
他喜歡在自己社區被一堆叔叔伯伯嬸嬸監督,   
那是他自己的事,   
而, 物業主管有膽找委員的兒女來當下屬當抓耙子....     
那真是他自找....     

我真不知這該防甚麼....     

我們社區有一位住戶,      
非常不信任別人,   
把所有委員當賊,   
到處亂告....     

與這樣事事防範他人的人當鄰居, 會和諧???        

有幸在一起當鄰居,     
多些信任,     
防大條的,   
這種芝麻綠豆事也要防....真的有點過頭了....     

就像我前面說的....     
沒誰家的小孩會笨到在自己社區做事啦....     
也沒一個物業主管會笨到真的點頭答應讓某委員的小孩當他的抓耙子....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31 14:37
反之
現在物管如同人力派遣公司
常見業主(管委會)對人員不滿意(表現不佳不適任)
是有有權力要求人員任用
又例如要求留用前合約公司員工      

有些物業主管用委員小孩
不是讓某委員的小孩當他的抓耙子
而是得到一張討好委員的王牌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7-31 15:43
sanyingcity 發表於 2013-7-31 14:37
反之
現在物管如同人力派遣公司
常見業主(管委會)對人員不滿意(表現不佳不適任)

物業只需討好委員有用嗎,住戶對物業管理不滿,向委員陳訴後就能石沈大海(只因委員小孩在該物業任職)?
若住戶知道物業與部分委員有裙帶關係,物業卻仗者手上有張王牌而有恃無恐,無視住戶客訴而後謀求改善,你們住戶知道該如何做吧,除非住戶自己也放任他們在底下亂搞
作者: sanyingcity    時間: 2013-7-31 17:40
看到有些社區委員會真的有像  國防部
因為願意為公共付出的住戶所有權人太少
有些委員一選再選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3-8-1 12:18
sanyingcity 發表於 2013-7-31 14:37
反之
現在物管如同人力派遣公司
常見業主(管委會)對人員不滿意(表現不佳不適任)

呵....我們社區要求留用或不用某些人員, 物業都不同意, 只回覆"會參考評估"....     

會有任用委員子女想來巴結社區管委會的, 大概就是一些"小社區", 3人左右就能掌控,     

我們北大的社區, 大部分管委會都是10多位委員,     

物業想巴結....然後輕鬆混....別傻了....         

反正, 我們社區是沒訂這樣的怪條約啦....     

子女有應徵工作權, 物業有依合約規定聘用人員的絕對主導權,     

符合合約規定的條件, 管委會就不再有意見, 除非被評為不適任者....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3-8-31 19:49
我以前在別縣市也有社區自己住戶當的物業.
一家人包了守衛24小時,打掃另請,真有需求專業的,才花錢請外面的.
反正財政在管委收中,
運作的還不錯.
作者: landy    時間: 2013-9-1 09:16
如果要謹慎把關,就不要擔任財務秘書,做行政秘書吧!
另外,父母在管委的身份不要是主委 副主委 財委 監委
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太大問題

其實社區的秘書工作性質應該很單純的!
每個簽呈都不是財務秘書決策的,
她不像銀行放款的承辦人員和借款人之間就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不然就超貸了
然而,社區的管理
要領錢 辦定存轉存  又不是秘書簽名就可以領啊!
而且除了零用金,其餘款項ㄧ定是轉帳啊!
取款條都是固定寫上金額,連續蓋好幾個印章請財務秘書去辦理
如果擔憂,應該每個秘書都要擔憂防範吧!


作者: 天道酬勤    時間: 2013-11-23 11:30
應該要避嫌
作者: 家的愛    時間: 2014-1-25 07:13
都是好鄰居…只要不循私…應該還好
作者: MISCHU    時間: 2014-2-18 11:54
我們社區主委一年換好幾個了, 都是因為有嚴格把關的人一定叮著各項小細節,弄的沒人要干,不是說嚴格不好, 只是如果有的有心的那應自己去當, 而不是一直指責或質疑, 那對整體社區發展沒好處, 也抹煞了那些願意無薪投入的人
作者: 林沖    時間: 2014-2-19 18:52
MISCHU 發表於 2014-2-18 11:54
我們社區主委一年換好幾個了, 都是因為有嚴格把關的人一定叮著各項小細節,弄的沒人要干,不是說嚴格不好, 只 ...


嚴格把關很好 ,不過,如果是因為前任與這任的委員價值觀不同而產生齟齬 ,因而挾怨雞蛋裡挑骨頭的,可真令人抓狂呢!
作者: aj0818    時間: 2014-2-20 09:23
不管是委員的親屬或是住戶的親屬都不適合在自己的社區,人都是會有私心的~
作者: ldc0726    時間: 2014-2-20 10:14
朋友小孩在物業公司派在自己社區的健身中心服務,看不出有何利益迴避問題;受雇者是就近工作,考慮的不是待遇高低而是比較可以節省通勤時間,雇用者考慮的是對方合不合條件及能不能待得久一點,應該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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