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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7/9上午摩斯漢堡前, 常見之沒水準停車法, 7/11已告發 [列印本頁]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7-9 10:38
標題: 7/9上午摩斯漢堡前, 常見之沒水準停車法, 7/11已告發
看來車主不願出最多10元的停車費, 只好請您贊助國家建設了, 以後也許你家門前的地磚有你專款貢獻的部份~~

恭喜車主即將成為貢獻國庫之優良國民.



作者: Spock    時間: 2013-7-9 10:45
這台好像是我鄰居ㄝ.
作者: 雞婆    時間: 2013-7-9 10:49
停車位就在眼前為何不停好呢???
作者: 聿榛爸    時間: 2013-7-9 10:58
嚴重影響公車行進路線及機車安全, 渣一個.
作者: pilidow    時間: 2013-7-9 10:58
這樣停車真的很危險...
作者: betraykk    時間: 2013-7-9 11:03
非常好        本人也非常深惡痛絕這樣的停法~~~~~~~
這樣停對機車是非常危險的         
作者: 春曉櫻    時間: 2013-7-9 11:03
的確怪怪的
即使是臨停
旁邊的車位很好停
不是嗎??
作者: sigma19    時間: 2013-7-9 11:10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3-7-9 11:12 編輯
Spock 發表於 2013-7-9 10:45
這台好像是我鄰居ㄝ.


鄰居犯法,與蔗民同罪


地磚貢獻可能有問題,台中才剛發生罰款收入17億 他們市府員工拿3億去分掉了
作者: tpemartin    時間: 2013-7-9 11:26
這種停法我看過好幾次,最可惡的是那種在十字路口採取這種停法的,樓主拍的好。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3-7-9 11:41
貪一時方便~影響交通~真不可取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3-7-9 11:45
真的耶,又不是沒有停車位!樓主拍的好!!!!
作者: 阿Q    時間: 2013-7-9 12:13

作者: memory    時間: 2013-7-9 12:33
拍得好!不管在什麼地點,總是有這種貪圖方便的自私之徒!
萬一被拖吊時還會破口大罵或苦苦哀求呢!
作者: cherry.tsou    時間: 2013-7-9 12:34
拍的好!!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7-9 12:41
Spock 發表於 2013-7-9 10:45
這台好像是我鄰居ㄝ.

是否應該明說或暗示請貴芳鄰到本版一探究竟呢?
作者: mrlin830    時間: 2013-7-9 13:06
離路邊也太遠了吧,這應該是棄車逃逸才會出現的場景...
作者: jacky0470    時間: 2013-7-9 13:12
請問大大是寄哪各信箱,我之前寄的都被退件ㄟ
可以提供一下嗎???大家一同來檢舉,讓交通變的更好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7-9 13:25
jacky0470 發表於 2013-7-9 13:12
請問大大是寄哪各信箱,我之前寄的都被退件ㄟ
可以提供一下嗎???大家一同來檢舉,讓交通變的更好 ...

police@ntpd.gov.tw

這是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寄去後通常三天內會有轄區警員處理後回覆, 大家一起來舉發垃圾吧.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7-9 13:40
小保 發表於 2013-7-9 11:45
真的耶,又不是沒有停車位!樓主拍的好!!!!


學成路邊停車格真的很空(至少四個)北大真的缺停車場嗎?????

作者: 不需要暱稱    時間: 2013-7-9 13:40
旁邊若是沒有車位!車主這樣停被檢舉我覺得倒是有點不通人情!但如果旁邊有兩個這麼好停的車位還這樣亂停,就真的不應該了,幫國家稅庫進補一下也好!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7-9 13:43
黑白郎君 發表於 2013-7-9 13:25
這是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寄去後通常三天內會有轄區警員處理後回覆, 大家一起來舉發垃圾吧. ...

駕駛座有沒人??係舉發成功與否的關鍵...
希望還有其他照片補強!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3-7-9 13:49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3:43
駕駛座有沒人??係舉發成功與否的關鍵...
希望還有其他照片補強!

沒有人才會被罰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7-9 13:54
小保 發表於 2013-7-9 13:49
沒有人才會被罰嗎?


檢舉交通違規之懶人包
拍汽車違規停車,前面一張,車號以外,要拍清楚駕駛座沒人,證明他不是臨時停車;後面一張,最好把車號連違規事實(紅線、公車站牌、公車停車格)一起拍進去。
作者: 魯西恩    時間: 2013-7-9 13:54
如果後面的公車靠站後,真的很難開出來,勢必會逼著公車也跟著停在機車道上,這樣一來機車騎士就更危險了。違停的車主真的自私至極,該罰!樓主拍得好!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3-7-9 14:46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3:54
檢舉交通違規之懶人包
拍汽車違規停車,前面一張,車號以外,要拍清楚駕駛座沒人,證明他不是臨時停車; ...

喔喔〜知道了,以後會拍了,謝謝
作者: chow1    時間: 2013-7-9 14:49
好像是併排停車,後來停車位的車開走了.

作者: boss_lee    時間: 2013-7-9 14:50
在學勤路上的美語幼稚園,下課時段常常跟這台車如出一轍亂停等小孩,造成弱勢的機車常常跟公車汽車搶剩下的一道
作者: 蜘蛛人    時間: 2013-7-9 15:18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3:40
學成路邊停車格真的很空(至少四個)北大真的缺停車場嗎?????

看時段吧
摩斯漢堡前方平日晚上與假日一位難求
[attach]189971[/attach]



作者: michaelc_twk    時間: 2013-7-9 15:39
這種停法有幾種可能~
1.原本是併排,後來停車格裡的車都開走了,剛好被樓主看見。
2.車主尿急,來不及停好。
3.為了不想要付停車費,故意停在停車格外。
但...有錯在先,被罰剛好!
作者: 聿榛爸    時間: 2013-7-9 15:46
michaelc_twk 發表於 2013-7-9 15:39
這種停法有幾種可能~
1.原本是併排,後來停車格裡的車都開走了,剛好被樓主看見。
2.車主尿急,來不及停好 ...

您還真善良~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7-9 16:46
蜘蛛人 發表於 2013-7-9 15:18
看時段吧
摩斯漢堡前方平日晚上與假日一位難求

樓主:看來車主不願出最多10元的停車費, 只好請您贊助國家....
主在北大平日晚上與假日不收路邊停車費才會造成一位難求

另一篇討論停車位租金3327大回應~

目前特區裡車位供給的現實情況是供過於求,除少數大型社區車位比戶數少外,多數社區每戶至少搭一車位,像5樓提到的維也納花園還有康橋水花園,停車位都比戶數多很多。我還看過天地賞系列某一社區,每戶搭兩個車位,且一個車位就大到足以停兩台車。另外,目前特區裡空房還不少,加上也有很多房子是租給不需車位的房客,車位過剩恐怕還會持續一陣子....
作者: annasui    時間: 2013-7-9 17:00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6:46
樓主:看來車主不願出最多10元的停車費, 只好請您贊助國家....
主在北大平日晚上與假日不收路邊停車費才 ...

邏輯不通耶
這跟摩斯漢堡前方平日晚上與假日一位難求有什麼關係啊
作者: 你在哪裡啊    時間: 2013-7-9 17:07
個人覺得樓主將車號公佈出來不太好


作者: 雞婆    時間: 2013-7-9 17:17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6:46
樓主:看來車主不願出最多10元的停車費, 只好請您贊助國家....
主在北大平日晚上與假日不收路邊停車費才 ...

您所舉的是各社區停車位供過於求之例,
莫非各社區的多餘停車位皆有對外開放營業????

看不出關聯性耶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3-7-9 17:32
樓主.....如果只有這一張寫真.....
粉抱歉,是沒有辦法開單呦!
如果為了要拍攝駕駛座有無駕駛,
但又害怕裡面乘客(駕駛)衝出來,
可以採行連續照片方式,但照片上一定要有時間!
當然,
用錄影方式進行舉發是最沒有爭議的!
請參考!

作者: 皮皮貓    時間: 2013-7-9 17:45
這個停車太鴨霸 公車停車格後那一輛白車也是停在紅線上
眼看公車就要靠站 公車根本停不進公車格
那些正在等車的乘客 勢必要在快車道上 上車
真的是很沒公德心的二輛車
作者: 蜘蛛人    時間: 2013-7-9 18:06
dingding 發表於 2013-7-9 16:46
樓主:看來車主不願出最多10元的停車費, 只好請您贊助國家....
主在北大平日晚上與假日不收路邊停車費才 ...

看不懂再+1
作者: 蜘蛛人    時間: 2013-7-9 18:22
本帖最後由 蜘蛛人 於 2013-7-9 19:00 編輯

假日停一停三收費也停不少汽車
作者: 小柯    時間: 2013-7-9 22:10
本帖最後由 小柯 於 2013-7-9 22:15 編輯

這站我站了3年麻痺了,10台有2、3台這樣,有錢開車沒錢繳停車費
作者: Tony    時間: 2013-7-9 22:44
chow1 發表於 2013-7-9 14:49
好像是併排停車,後來停車位的車開走了.

不太可能,後面也還有兩個位子,這根本是貪一時之便
作者: 張睿家    時間: 2013-7-9 23:58
雖然車主停車不對,但是版主建議將車牌遮蔽後再上傳比較好喔!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3-7-10 00:38
這種停車法真的是垃圾一個!!
難得有人出來主持正義!!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3-7-10 00:52
標準的小貪+自私
作者: 北大北北大    時間: 2013-7-10 06:12
最討厭的是車子停在機車格外面
讓想牽機車離開的人
完全動彈不得
作者: chow1    時間: 2013-7-10 08:41
張睿家 發表於 2013-7-9 23:58
雖然車主停車不對,但是版主建議將車牌遮蔽後再上傳比較好喔!

違規違法者不應有隠私權, 殺人者不應有人權.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7-10 08:54
張睿家 發表於 2013-7-9 23:58
雖然車主停車不對,但是版主建議將車牌遮蔽後再上傳比較好喔!

我又沒公佈他的姓名電話地址等, 這樣並無違反個資法, 若車主不爽, 歡迎來告, 奉陪.
作者: 蘇菲媽    時間: 2013-7-10 09:20
Tony 發表於 2013-7-9 22:44
不太可能,後面也還有兩個位子,這根本是貪一時之便

我正想說咧!怎麼可能違停的車一停,所有停車格裏的車全部相約開走?(又不是在拍整人節目......)
作者: 楓杏櫻    時間: 2013-7-10 09:22
黑白郎君 發表於 2013-7-10 08:54
我又沒公佈他的姓名電話地址等, 這樣並無違反個資法, 若車主不爽, 歡迎來告, 奉陪. ...

都敢光明正大違規停車了
幫他貼給大家看也沒什麼阿

如果法律沒辦法處罰到這樣自私自利的人
利用輿論的力量讓有這樣行為習慣的人不會再犯
不是很好嗎?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3-7-10 09:28
直接有請交通大隊拖車了啦 !打電話請警局處理
最討厭這種自私車主  好像馬路他家的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3-7-10 12:40
個資法保護的對象是存活的自然人
而車牌號碼僅是附屬於交通工具上(不是人)的編號,樓主提供的照片並未拍攝到個人,無法直接或間接讓讀者辨識出個人身分
就算車主想用個資法計較,恐怕也很難成案

話說,如果這樣就違反個資法,以後在路邊攝影或拍照,新聞也好,電影電視劇也好,馬賽克打不完了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7-10 14:59
黑白郎君 發表於 2013-7-10 08:54
我又沒公佈他的姓名電話地址等, 這樣並無違反個資法, 若車主不爽, 歡迎來告, 奉陪. ...

個資法的意涵是[足以讓人知悉是某某人的資料]都在規範之內

車牌是否能讓一般人知悉其個(主)人尚有些疑義

但還是建議做[舉發]的動作就好了

要[公佈]也宜遮去部分數(或文)字

別人錯了 不要我們自己也跟進

以惡止惡實非上策啊!!!
作者: bamoon    時間: 2013-7-11 02:24
推舉發...有一次經驗他就不敢了
作者: 小柯    時間: 2013-7-11 08:32
希望藉由此事讓這些違規車主能警剔,貪圖自己小利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

而且三年多來如果我也跟版主一樣勇於拍照舉發~應該拍了不下數百台了可惜舉發沒獎金

不過就是要像版主一樣勇於站出來~讚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7-11 15:42
今天三峽分局回覆已依法告發, 正式恭喜車主.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3-7-11 16:26
synchris 發表於 2013-7-10 14:59
個資法的意涵是[足以讓人知悉是某某人的資料]都在規範之內

車牌是否能讓一般人知悉其個(主)人尚有些疑義 ...

監理網頁輸入車牌查詢, 是不會出現車主的個資的, 由於個資法的限制, 網頁都會遮掉全名與登記地址, 只會顯示出車子本身的相關資料, 所以沒有問題的.

可是, 有明顯違規事證, 舉證用照片貼出沒有問題, 但重點在於貼出人隨舉證照片所使的文章用詞, 要注意只能使用義正嚴詞的文字加以批評與糾正, 千萬不能一時衝動出現[汙辱字眼], 例如 : ---垃圾---之類, 否則原本一個正義的舉動, 就會變調成為有公然侮辱的罪嫌, 對方萬一真的要告, 雖不能使用個資法控訴, 卻能改用公然侮辱來反控, 本篇樓主應多加注意..... 網路文字譴詞用字要慎之.

舉例而言: 警察於執行取締違規公務時, 對於違反法規的駕駛人, 可以告知其違規的法條並予以嚴詞勸導, 開單舉發, 但不可以對方違規為由逕行以污辱言詞罵人~~ 當過警察的都知道~~~


作者: synchris    時間: 2013-7-11 17:53
麥克 發表於 2013-7-11 16:26
監理網頁輸入車牌查詢, 是不會出現車主的個資的, 由於個資法的限制, 網頁都會遮掉全名與登記地址, 只會顯 ...

謝謝闡釋, 非常清楚!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3-7-12 08:51
昨晚我也拍了一台,一模一樣的狀況,只是因為是晚上,照片裡看不出來車內有沒有人怎麼辦?
作者: 黑白郎君    時間: 2013-7-12 09:42
小保 發表於 2013-7-12 08:51
昨晚我也拍了一台,一模一樣的狀況,只是因為是晚上,照片裡看不出來車內有沒有人怎麼辦? ...

只要有正面照, 就能檢舉成功.
作者: 小保    時間: 2013-7-12 10:11
黑白郎君 發表於 2013-7-12 09:42
只要有正面照, 就能檢舉成功.

好滴,立馬來寄
作者: gmflinda    時間: 2013-7-13 10:17
停車格的車子剛好開走的機率不太, 因為違停的旁邊有兩個停車位, 後方還有一個..........
要這三台車同時都離開的機率應該不太..........
後來這台違停的車輛有被拖走嗎 ??
作者: ccy168    時間: 2013-7-13 10:24
支持樓主, 這種行為應該要告發!
作者: bamoon    時間: 2013-7-13 22:14
沒錯 直接告發就隊了 也不用跟這種人客氣!
作者: 大空翼    時間: 2013-7-13 22:31
bamoon 發表於 2013-7-13 22:14
沒錯 直接告發就隊了 也不用跟這種人客氣!


作者: Alexhuang    時間: 2013-7-19 14:10
這種停車法,我每次行經大學路(學成路往台北大學方向)的時候,就會看到一堆汽車,不停停車格,停在外面下車買早餐,影響用路人的使用權!在加上大學路上公車痞多,對機車族來說,真的很危險!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3-8-29 02:11
不知該車主是否成功贊助國家建設了, 對他家門前的地磚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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